UL认证
一、背景和概况
   UL是英文保险商实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
   UL认证始建于1894年,最初阶段UL认证主要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运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成立。经过近百年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UL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UL在美国有5个实验室,设在本土和境外,在新加坡、东京、汉城、墨西哥设有分公司,在英国、印度和中国设有办事处,在泰国、马来西亚设有联络处,在80多个国家200多个城市和美国国内130多个城市都有检验代表。目前UL认证业务范围覆盖了37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有45000多家企业、17000种产品、77000多次的检验任务,每年使用UL认证标志的产品上百亿件。经过UL认证安全认证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信誉。UL公司制定的产品安全产品标准在美国得到广泛的认可。到目前为止,UL认证已出版近800项标准,其中70%被采纳为美国国家标准,同时UL还参加了加拿大标准的制定工作。他同许多制定标准的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如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O的成员。

二、实施的益处
    在美国,尽管产品的安全认证并不是强制性的,即法律上并不要求产品必须带有安全认证标志。但事实上,产品如果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就很难找到市场。美国消费者在购买机电产品时总是先看产品是否带有UL认证标志;零售商和分销商也希望其经销的产品带有公众认可的认证标志;建筑师和产品说明书的起草人在设计产品和起草说明书时一般都要参考UL列名产品目录;美国司法机构验收部门,如电器和建筑检查员对安装于建筑物之内的产品和系统都要求带有UL认证标志。

三、主要内容
  1.UL产品认证与试验服务的种类
   (1)列名(LISTED):一般来讲,列名仅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和装置,属于UL列名服务的各种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保险丝、电线、开头和其它电气构件等。经UL列名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每个产品上标上UL的列名标志。
   (2)认可(Recognized):认可服务是UL服务中的一个项目,其鉴定的产品只能在UL列名、分级或其它认可产品上作为无器件、原材料使用。认可产品在结构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证达到预期的安全性能。在大多数情况下,认可产品的跟踪服务都属于R类。属于L类的认可产品有电子线(AVLV2),加工线材(ZKLU2),线束(ZPFW2),铝线(DVVR2),和金属挠性管(DXUZ2)。认可产品要求带有认可标记。
   (3)分级(Classification):分级服务仅对产品的特定危害进行评价,或对执行UL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包括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如IEC和ISO标准等)的产品进行评价。一般来说,大多数分级使用的产品并非消费者使用的产品,而是工业或商业上使用的产品。UL标志中的分级标志表明了产品在经UL鉴定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和规定范围。例如对工业上用的溶剂这样的化学药品,只对其达到燃点温度时可能了生的火灾这一性能进行评价。某些产品的分级服务和服务相同,但一般只是对产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进行评价。如在美国,医用X射线诊断仪这类设备虽然要遵守
      美国法律和有关辐射及束流精度的规定,但因为UL只把X射线作为分级产品,所以只评价它的机械 性能、电气性能和其它的非辐射性能方面。
  (4)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当一个UL的申请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后,其产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义生产以满足销售的需要,则可以申请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得到列名、认可或分级的制造商被允许使用产品名录里的另一个公司的名称,但该产品除公司代号、产品代号或UL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须与原来列名、认可或分级产品一致。
  (5)“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若UL申请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取得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则可以申请用另一个商号(通常是零售商或批发商)的名义申请列名、认可或分级,这称作“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其与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的区别在于其申请人不是列名人。
2.UL标准
     UL标准几乎涉及到所有种类的产品,它是检验产品的基础。UL出版了500多种标准,其中70%被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采纳为美国国家标准。
   一般来说,UL标准在结构大体上可分为:
  (1) 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范围;
  (2) 产品的结构要求;
  (3) 对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要求; 
  (4) 对产品所使用的元器件的要求;
  (5) UL实验室对样品测试仪器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6) 对制造商工厂的测试设备要求和试验方法;
  (7) 产品标志和说明书要求;
3.UL认证工厂检查主要内容
1).工厂检查要求:
(1)首次工厂检查:
a)工厂检查前,工厂需准备以下档以备检查:
b)公司组织机构图
c)质量控制流程图
d)生产流程图
e)产品更改流程图或文件
f)QC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记录
g)来料检验相关文件(如标准,作业指导书等)
h)制程(生产)检验相关文件 出货检验相关档 设备管理相关档(如校准证书,设备台帐等)
i)不合格品控制
j)届时,UL工程师将对档和现场进行检查并和贵司进行交流。
(2).年度工厂检查
年度工厂检查 需要准备的数据与检查的过程与首次工厂 检查 基本相同,但年度工厂检查必须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工厂需提交一致性检查所要求的档 ,具体要求见工厂检查用户手册。

2).工厂检查内容
(1).组织机构和品质体系:
a)质量部门在工厂中所处的地位,职责和工作情况;
b)人员情况(QC人员及关键工位的实际认知和操作)
(2).来料检验:
a)检验条件(环境,设备,计量/校准情况,人员)
b)待检物品,合格品及废品的堆放及标识
c)来料检验的实施(作业指导书:包括抽样标准,AQL水平,检验方法和判定信据,人员操作能力,测试记录,判定和放行等)
d)供货商的审核
(3).仓库
a)仓库条件(整机和零部件)
b)零部件和成品的存入及标识,成品的保存和交递
c)领发料的过程,领发料控制档
d)BOM文件(零部件清单)的检查
(4).生产过程:
a)重要岗位的作业指导书和人员操作情况
b)产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
c)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d)巡检人员的作业指导书及原始记录
(5).例行检验
作业指导书和傊操作情况及测试记录
安全测试设备的计量/校准和日常功能检测记录
(6).出货前的抽样检验(最终检验)
a)抽检的作业指导书(抽样标准:AQL水平及检验方法)
b)抽检记录
(7).设备检验
a)安全测试设备台帐
b)主要设备的校准方法和记录
c)内部校准方法和记录
(8).认证产品一致性检验(适用于年度检验)
a)是否保留并能够提供UL签发的CDF,照片及证书复印件
b)是否保留并能够 提供工厂内部进行的一致性检查的记录
c)安排认证产品的生产或在仓库内保留前期生产的认证产品
d)UL检验员与结构数据和照 片数据核 对是否存在差异,或违反安全规定。

四.、适用组织
1. 在美国法律上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事实上,产品如果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就很难找到市场;一般进入美国市场需要UL认证服务
2.主要生产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使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保险丝、电线、开头和其它电气构件等企业